2010年牡丹江師范學院成考轉學辦理辦法
2010-05-11 14:11:18 來源:網絡
1、學生入學后一般不得轉學、轉專業。
2、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準許轉學或轉專業:
(1)學生確有專長,轉學或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2)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原因,不轉學或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3、學生轉學、轉專業均由本人向成教院提出申請,按下列辦法辦理。
(1)學生轉專業需經成教院主管院長同意,待省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轉入統考科目、錄取分數線相同的專業。
(2)學生轉出我校,需持轉入學校接收證明,經成教院主管院長批準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3)學生轉入我校,經成教院審查批準,發函轉出學校,由轉出學校復函,待省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4、轉學、轉專業的學生需按規定繳納費用。
5、畢業年級不辦理轉學、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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