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成考高起點和專起點考試科目
2004-03-05 10:23:06 來源:中國招生考試在線
考試科目
(一)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高職)考試科目
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高職)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外語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由考生根據報考學校對外語語種的要求任選一種。其中,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的考生還需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統考科目試題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每門滿分150分。
1、高中起點升本科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含外語類):語文、數學(文)、外語、史地(藝術類專業,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
理工類(含體育類):語文、數學(理)、外語、理化。
2、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職)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含外語類、藝術類):語文、數學(文)、外語(藝術類專業,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
理工類(含體育類):語文、數學(理)、外語。
3、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中醫藥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學
院的監獄管理、勞教管理的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職)專業,統考科目均為四門。三門公共課與高中起點升專科(高
職)考試科目相同,設置為語文、數學、外語,試題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一門專業課分別由公安部、衛生部、國家
中醫藥管理局和司法部組織命題。
考試科目如下:
(1)醫學(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各專業:語文、數學(理)、外語、
醫學綜合。
(2)中醫學類及中藥學各專業:語文、數學(理)、外語、中醫綜合。
(3)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學院開設的監獄管理、勞教管理專業:語文、數學(文)、外語、監獄(勞教)基礎。
(4)公安類院校全部專業:語文、數學(文)、外語、公安專業基礎。
藝術類、優育類專業加試的專業課,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題、考試。
(二)專升本考試科目
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均為三門。二門公共課為政治、外語,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每
門滿分均為150分。外語試題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招生院校提出語種要求,由考生從中任選一種。
1.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以及中藥學(一級學科):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一級學科):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工學、理學(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等四個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高數(一)。
4.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職業教育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藥學類(除中藥學類外)等六個一級學科:政治、外語、高數(二)。
5.法學: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職業教育類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上述科目實行全國統考。除民法由司法部組織命題,日語、俄語由考試院在招辦自行組織命題外,均由教育部統一命
題。
除規定的統考科目外,招生學校可在考試院成招辦統一組織下,根據專業要求自行確定是否再加試專業課(已在《考
生必讀》的《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專業課考試由招生學校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
(一)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高職)考試科目
高中起點升本科、專科(高職)考試按文科、理科分別設置統考科目。公共課統考科目均為語文、數學、外語三門,其中數學分文科類、理科類兩種,外語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由考生根據報考學校對外語語種的要求任選一種。其中,報考高中起點升本科的考生還需參加專業基礎課的考試,理科類專業基礎課為“物理、化學綜合”(簡稱理化),文科類專業基礎課為“歷史、地理綜合”(簡稱史地)。統考科目試題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每門滿分150分。
1、高中起點升本科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含外語類):語文、數學(文)、外語、史地(藝術類專業,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
理工類(含體育類):語文、數學(理)、外語、理化。
2、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職)各專業考試科目
文史類(含外語類、藝術類):語文、數學(文)、外語(藝術類專業,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供錄取時參考)。
理工類(含體育類):語文、數學(理)、外語。
3、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中醫藥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學
院的監獄管理、勞教管理的高中起點升專科(高職)專業,統考科目均為四門。三門公共課與高中起點升專科(高
職)考試科目相同,設置為語文、數學、外語,試題均由教育部統一命制,一門專業課分別由公安部、衛生部、國家
中醫藥管理局和司法部組織命題。
考試科目如下:
(1)醫學(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各專業:語文、數學(理)、外語、
醫學綜合。
(2)中醫學類及中藥學各專業:語文、數學(理)、外語、中醫綜合。
(3)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學院開設的監獄管理、勞教管理專業:語文、數學(文)、外語、監獄(勞教)基礎。
(4)公安類院校全部專業:語文、數學(文)、外語、公安專業基礎。
藝術類、優育類專業加試的專業課,由招生院校自行命題、考試。
(二)專升本考試科目
專升本考試統考科目均為三門。二門公共課為政治、外語,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招生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確定。每
門滿分均為150分。外語試題分英語、日語、俄語三個語種,招生院校提出語種要求,由考生從中任選一種。
1.哲學、文學(藝術類除外)、歷史學以及中藥學(一級學科):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2.藝術類(一級學科):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3.工學、理學(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等四個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高數(一)。
4.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職業教育類、生物科學類、地理科學類、環境科學類、心理學類、藥學類(除中藥學類外)等六個一級學科:政治、外語、高數(二)。
5.法學:政治、外語、民法。
6.教育學(職業教育類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7.農學: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8.醫學(中醫學類、藥學類等兩個一級學科除外):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上述科目實行全國統考。除民法由司法部組織命題,日語、俄語由考試院在招辦自行組織命題外,均由教育部統一命
題。
除規定的統考科目外,招生學校可在考試院成招辦統一組織下,根據專業要求自行確定是否再加試專業課(已在《考
生必讀》的《2003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專業課考試由招生學校自行命題和組織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