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國際商務師考試經濟法概論真題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4-02-21 15:18:02
第二部分 非選擇題
三、簡答題 (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41. 簡述專利權的客體。
42. 簡述稅法制度的原則。
43.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應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44. 簡述我國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和地位。
四、論述題 (10分)
45. 試述債權與所有權的概念及其區別。
參考答案
一、單項選擇題 (本大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30分)
1. B2. C3. C4. C5. A6. B7. D8. A9. C10. D
11. D12. A13. C14. B15. B16. D17. D18. B19. C20. C
21. D22. D23. B24. D25. C26. D27. C28. A29. D30. B
二、多項選擇題 (本大題共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31. ABCD32. ABC33. BCD34. BCD35. ACD
36. ABCE37. ACE38. ACDE39. ABCD40. ACE
三、簡答題 (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41. 專利權的客體是指專利權所指向的對象,即依法可以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1分) 專利權的客體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1分)
(1)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方案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1分)
(2)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1分)
(3)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1分)
42. 稅法制度的原則有5項:
(1) 集中資金的原則。(1分)
(2) 發展經濟的原則。(1分)
(3) 公平稅負的原則。(1分)
(4) 維護國家主權和經濟利益,促進對外開放的原則。(1分)
(5)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和依法治稅的原則。(1分)
43.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的損害賠償,承擔賠償責任的是:
(1)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壞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分)
(2) 由于銷售者過錯使產品的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的損壞的,銷售者應承擔賠償責任。(1分)
(3) 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銷售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1分)
(4)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產品的生產者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產品的銷售者要求賠償。(1分) 屬于產品生產者的責任,產品的銷售者賠償的,產品的銷售者有權向產品的生產者追償,屬于產品銷售者的責任,產品的生產者賠償的,產品的生產者有權向產品的銷售者追償。(1分)
44. 我國全民所有制企業的性質和地位是:
(1) 企業財產為全民所有,它是全民所有制經濟組織;(1分)
(2) 經濟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是社會主義商品生產和經營單位;(2分)
(3) 法律上具有法人主體資格,對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享有經營權,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分)
四、論述題 (共10分)
45. 債是指按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產生的權利義務,即債權和債務。(2分)
所有權是指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對其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2分)
債權與所有權的區別在于:
(1) 在調整社會關系上,所有權反映的是財產所有關系;債反映的是財產流轉關系。所有權反映的是一種靜態的財產關系,債反映的是一種動態財產關系。(2分)
(2) 在主體方面,債反映的是特定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系,而所有權關系只有所有權人是特定的,義務主體是不特定的。(1分)
(3) 在客體方面,債的客體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為;所有權的客體只能是物。(1分)
(4) 在內容方面,債的內容即債權債務,債權人的權利主要是通過債務人的行為來實現的。所有權人完全可以自主行使權利。(1分)
(5) 從法律關系的發生上看,所有權關系只能依合法行為產生;債的關系可以依合法行為,如法律規定或合同的約定而產生,也可因不合法和為,如侵權行為而產生。(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