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山東大學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9]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條 山東大學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山東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山東大學總校10422;山東大學威海分校19422。
第六條 辦學類型: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
第七條 辦學層次:以本科、研究生為主。
第八條 校址:山東大學總校在山東省濟南市;山東大學威海分校在山東省威海市。
第九條 人才培養目標:培養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心和國際視野、過硬的社會競爭力和創造力、個性與人格得到健全發展的高素質人才。
第十條 辦學特點:山東大學創建于1901年,是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和“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山東大學總校有東校區新校、老校、西校區、南校區、軟件學院和南新區六個校園。一百多年來,山東大學秉承“學術自由、兼容并包”的辦學理念,形成了淳樸的學風與濃郁的學術文化氛圍;繼承傳統,重視基礎,鼓勵創新,扶持新人;以教師學生為中心、以培養和造就民族中堅為己任,擔承社會責任,致力學術繁榮;以“氣有浩然,學無止境”為校訓,實施全方位開放式發展戰略,倡導剛毅厚重、樸實無華的大學文化;學科涵蓋文學、史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理學、工學、醫學、教育學、軍事學十一大門類,是一所國內外著名的綜合性、開放性、研究型大學。現在的山東大學正在實施學術振興行動計劃,“山大特色、中國一流、世界水平”已成為學校的辦學目標,深厚的歷史積淀正融入開放而富于創新精神的辦學理念,使百年山大煥發出蓬勃的青春活力,成為海內外學子治學與成才的理想殿堂。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山東大學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本專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山東大學招生(教育拓展)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教育拓展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和教育拓展的日常工作。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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