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陜西師范大學本科生錄取簡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學校在網上遠程錄取時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
第十六條 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參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錄取下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第十八條 考生的專業安排方法:
(1)以調閱檔案的考生投檔成績排序,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預錄取分數線。
(2)預錄取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第一志愿優先,第二志愿以后視為平行志愿的原則安排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
(3)對于第一專業志愿報考中國語言文學基地和生物學基地專業未被錄取的考生,我校將其第二志愿作為第一志愿,按錄取原則安排專業。
(4)專業安排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安排。未被志愿專業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參考考生的相關科目成績、特長及身體條件等綜合考慮安排專業。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我校將以相關科目成績和外語成績等作為錄取參考。
(5)對于預錄取分數線以上,但不能滿足志愿專業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不滿額的專業由其他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第十九條 對于有學校選考科目的省(直轄市、自治區),除省級招辦有明確規定的以外,以考生必考科目加我校選考科目的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同等條件下,選考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在選考科目線上考生不足時,可考慮錄取兼考科目的考生。對于實施高考新方案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在同等條件下,等級高者優先。
第二十條 報考中國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專業要求語文成績在90分以上;報考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要求數學成績在90分以上;報考英語對外漢語、旅游管理專業要求英語成績在90分以上。英語、對外漢語、旅游管理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余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學生入校后不得更換主修外語語種。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凡報考我校的所有藝術類考生(須省級統考合格)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考試,且專業成績合格,并符合考生戶口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藝術類專業錄取條件,德智體全面考核,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錄取分數線,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分省、分方向公布招生計劃的專業錄取時,分省、分方向劃定文化課錄取分數線,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者,文化課高者優先)。
第二十二條 體育類專業招生錄取辦法:
(1)報考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戶口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體育專業招生專業課統一考試,德智體全面考核,考生戶口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投檔后,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報考運動訓練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課、文化課統一考試,由我校劃定文化課分數線,分項目按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單獨招生錄取辦法: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文化課統一考試,由我校劃定錄取分數線,按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民考民只招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考生,具體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國家民委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西藏內地班、新疆高中班學生的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西藏內地班、新疆高中班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定向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及華僑和港澳臺地區學生的具體錄取辦法執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和聯招辦公室的有關規定。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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