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簡章(2)
3、學校調閱檔案的比例一般為120%。招生計劃數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但必須高于100%。
4、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對于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學生,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按學校的規定執行: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時,調劑到我校的考生有我校志愿的志愿級差為20分,無我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安排到未滿額的專業。
5、我校各專業錄取時按高考成績與專業志愿相結合的辦法(不采取志愿清或分數優先的方式),各專業的投檔分數級差為5分;與第一志愿同時投檔到學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安排專業時,專業分數級差為15分。
6、考生所填報志愿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滿額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7、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按學校的規定執行:我校體育教育(保健體育方向)專業和社會體育本科專業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社會體育專科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四、錄取結果的公布時間和渠道
招生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站和各省(市、區)招辦向社會公布。
五、新生入學收費標準
我校各專業收費標準均以四川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為準。
六、獎學助學情況
1、學校對高考成績優異的學生設有新生獎學金。凡第一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成績高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錄取線五十分以上者,均有機會獲得新生獎學金。
2、學校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制定了較完善的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助學制度。
七、新生入學復查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包括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等),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八、本章程自2009年招生錄取時開始施行,我校本科、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適用本章程。
九、招生咨詢
有關我校各專業的詳細情況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了解和咨詢:
1. 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網址:http://zsjy.cdutcm.edu.cn/zs/
2. 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8-61800090 028-61800099
十、本章程解釋權屬于成都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