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簡章(3)
第十一條 我校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錄取新生,其中建筑學、土木工程、藝術設計專業、環境工程類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色盲、色弱)考生。
第十二條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黨政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院領導及學生、教務、紀監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在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負責招生錄取的具體事項。
第十三條學院設有年度獎學金,獎金額度為3000元至500元不等。對已被錄取的第一志愿成績優異的考生,學院設有2000元至500元額度不等的新生獎學金。
第十四條學院鼓勵學生勤工助學,對品學兼優的困難學生實行專項獎勵和資助,不鼓勵家庭特別困難的考生報考。
第十五條學生入學后,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考核合格,頒發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畢業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及陜西省學位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本院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學華清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29-826282018262822282202223
學院招生傳真:029-82628205 029-82202366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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