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云南大學本科招生章程(2)
云南大學2009年藝術類招生章程
一、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詳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二、錄取規則: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報考條件,具有相關專業技能,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者均可報名。
2、云南大學認可各省藝術類專業聯考的成績。
3、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達到當地藝術類本科錄取線,美術學、音樂學專業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繪畫、藝術設計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4、考生專業志愿無級差,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依據第3條規定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5、如本招生章程與當地省級招辦招生文件規定不符,以當地省級招辦文件規定為準。
三、學費標準:學費標準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四、畢業證書: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云南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文學學士學位證書。
云南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www.zsb.ynu.edu.cn
云南大學招生辦公室電話:0871—5032173
0871—5033819
云南大學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ynu_zszx@ynu.edu.cn
云南大學2009年藝術類招生章程(山東)
一、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山東省招辦公布為準。
二、錄取規則: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報考條件,具有相關專業技能,身體健康,無色盲、色弱者均可報名。
2、報考美術學、繪畫和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云南大學將在省統考合格的基礎上組織校考。
3、文化課考試達到當地藝術類本科錄取線且收到云南大學專業合格通知(文考通知書)考生,繪畫和藝術設計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美術學、音樂學專業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的專業,若考生專業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的專業,若考生文化成績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者。
4、藝術設計專業與繪畫專業可以相互兼報,考生專業志愿無級差,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順序,依據第3條規定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5、如本招生章程與山東省招生文件規定不符,以山東省省級招辦文件規定為準。
三、學費標準:學費標準以山東省招辦公布為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