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09年高考平行志愿實施方案公布(2)
五、投檔程序及辦法
1。投檔成績
文史類、理工類、體育類考生的投檔成績為:
高考綜合分、基礎會考成績的10%和享受政策照顧加分分值之和。
藝術類考生的投檔成績為:
在本人的文史類投檔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本科分數線為本科第二批文史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專科分數線為高職(?)批文史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的前提下,分別以考生的美術、聲樂、器樂、舞蹈、播音與主持等專業考試成績作為投檔成績。
“對口招生”類的投檔成績為:
高考總分和享受政策照顧加分分值之和。
3。投檔程序及辦法
(1)對達到當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按科類和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
(2)根據排序,逐一對每個考生填報的學校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當考生的投檔成績符合其中一所學校的投檔條件時(即:報考學校的應投檔數尚未滿額),就向這所學校投檔。投檔后排列在投檔學校后面的其它志愿就不再繼續進行檢索和投檔。
(3)每批進行一輪的平行志愿投檔后,對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海南省考試局在網上公布學校名稱、專業名稱和專業招生計劃數,組織當批沒有被投檔和已投檔但被學校退檔的線上考生填報征集志愿。
(4)海南省考試局在填報了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的投檔辦法給沒有完成計劃的學校補充投檔。
每批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只進行一個輪次的投檔,不再對缺檔的學校進行第二輪投檔。
(5)體育類考生的投檔
體育類考生每個批次先按其填報的在體育類招生的學校志愿進行投檔,按體育類未被投出檔案的考生,與理工類考生一起排序后,再對考生填報的在理工類招生的學校志愿按順序進行檢索和投檔。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