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新疆醫科大學招生章程
新疆醫科大學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自治區招生政策規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新疆醫科大學是新疆唯一一所醫科類本科院校,屬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區屬高校。學校現已成為一所教育思想先進、管理水平較高、學科門類齊全,具有濃郁區域、地緣特點和少數民族醫學人才培養特色的教學研究型醫科大學。
第三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學校代碼:10760
第五條:學校地址:1、校本部: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8號;2、明園校區: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152號;郵編830054。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指導學校的招生工作,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校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學校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處,是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委、監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錄取原則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采取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的方式。
第十條:我校所有本專科專業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一條: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考生身高要求在150cm以上,漢語言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80分、理科綜合成績達到150分。由于本專業對高考英語成績要求較高,因此民考漢考生外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60分,理科綜合成績達到120分。
第十二條:法醫學專業招收以男生為主,女生只招填報此專業志愿的考生,不錄取服從志愿考生。根據用人單位普遍要求,建議報考法醫學專業的學生雙眼裸眼視力或矯正視力在4.8以上,身高要求男生在1.7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
第十三條:護理學專業實行男、女兼收,外語語種為英語,要求報考考生身體健全、五官端正,女身高155cm以上,男身高160cm以上。
第十四條:我校專科層次的臨床醫學專業是自治區專門面向地州農牧區鄉鎮衛生院定向培養臨床醫學人才為目標的、高中起點專科層次的定向培養計劃,報考前要求與當地相關部門簽訂定向協議,沒有簽訂定向協議的考生學校根據自治區有關政策不予錄取。
第十五條:學校招生按招生計劃的120%以內調閱學生檔案。對思想政治品德合格符合提檔要求的學生,按志愿優先的原則采取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當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投檔考生如所報志愿專業計劃已滿,同意調劑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專業,不同意調劑的投檔考生做退檔處理。當第一志愿未錄取滿時,可錄取第二、三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條:高水平運動員的錄取:我校只招武術專業高水平運動員,考生必須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水平運動員水平測試,高考成績達到規定分數線,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對專科學生的專升本情況,按當年國家有關政策和我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并作如下補充:
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學校不予錄取。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學校不予錄取。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列出的任何一眼視力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者(或一耳全聾);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九條:由于醫學類各專業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對肝功能異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陽性者,建議不要報考。身體有畸形影響專業學習的考生建議不要報考。否則今后會影響在該專業領域內就業。
第四章收費及其它
第二十條:2009年學校按自治區物價局規定的標準收取學雜費,學生于每學年報到注冊時交納。我校具體收費標準為: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5000元/學年;其余本科專業4000/學年;專科專業3900/學年。學生公寓住宿費800/學年。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自治區批復為準。
第二十一條:學校為鼓勵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幫助特困學生完成學業,設有獎學金、助學金、特困補貼、國家助學貸款等。
第二十二條:學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學年各項費用,取得學籍后,根據成績和家庭經濟情況可享受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金、特困補貼、國家助學貸款等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新生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來校報到。對未經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已錄取考生,根據自治區招生規定按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四條:新生入校后三個月內,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復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新疆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新疆醫科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參與或介入學校招生工作。新疆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新醫路393號;郵編830011
電話(0991)4362444、4361351(傳真)
網址:http://www.xjmu.edu.cn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未涉及內容以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和規定為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