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新疆職業大學招生章程
新疆職業大學(14138)2009年招生章程
新疆職業大學(國標代碼14138)招生章程
聯系電話:(0991)3785328、3785349、3718915郵編:830013
網址:www.xjvu.edu.cnEmail:xjzydxzsb@126.com
一、學校概況
新疆職業大學,1962年12月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創辦。歷經四十余年,學校已發展成為一所隸屬于自治區人民政府,由自治區教育廳主管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綜合性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在烏魯木齊市有三個校區,迎賓校區位于北京北路1075號,巴州路校區位于巴州路14號,友好校區位于友好南路413號。
學校現有教職工422人,其中專任教師288人,教授、副教授80人,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122人,外籍教師6人。學校設有工商管理學院、傳媒與設計學院、中國語言學院、外國語學院、機械電子工程學院、計算機工程學院、旅游與酒店管理學院、烹飪與餐飲管理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公共教學部(體育教學部)等九院一部。學校對普通高職與中專學生實行半封閉管理,幫助貧困生獲取銀行貸款,保證優秀生能夠獲得不同等級的獎學金。目前,學校共有各類注冊學歷在校生7000多人,通過“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學校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高。每年有5%的優秀畢業生考試合格后可升入相關專業的本科學習。由于動手實踐能力較強、理論較扎實,畢業生深受用人單位的好評,很快成為業務骨干,形成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學校于1999年以來相繼創建成為自治區級文明單位、自治區級衛生紅旗單位、自治區職業培訓先進集體、自治區高校穩定先進單位、自治區民主管理先進單位、烏魯木齊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范單位、烏魯木齊市綠化先進單位,目前正在積極申報創建國家級文明單位。
二、錄取原則
1、嚴格執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區、市)招生規定、政策、原則。所有專業原則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2、體檢標準嚴格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規定,空中乘務專業體檢標準按《民航乘務員體檢標準》執行。
3、在第一志愿錄取未滿額的前提下,不拒絕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各省(區、市)投擋原則錄取。
4、依考生報考的志愿順序,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
5、對藝術類考生,我校認可區內外各省(區、市)相關院校相關專業加試成績,空中乘務專業需參加本校組織的面試、體檢。普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各省(區、市)招生辦與考試院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再按專業測試合格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