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0年高考四大“變臉” 新舊方案對比
原方案:
3+文基/理基+X科
新方案:
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根據《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2010年的普通高考科目設置為:“3+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其中“3”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數學分為文科數學和理科數學;文科綜合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個科目;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生物三個科目。
原方案:
文/理科基礎覆蓋六門學科
新方案:
文/理科綜合只考對應科目
在《調整方案》中,文科類、藝術類考生所參考的“文科綜合”只涉及了文科內容(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理科類、體育類考生所參考的“理科綜合”只涉及理科內容(物理、化學、生物),這意味著,考生為高考所準備的科目減少了3門。
原方案:
“會考”與錄取聯系不緊密
新方案:
作高考錄取必要條件
《調整方案》設置“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避免高中生偏科。學業水平考試是“交叉考試”,即文科類、藝術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物理、化學、生物三科;理科類、體育類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指定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科。
原方案:
高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
新方案:
高考成績+學業水平等級+綜合素質評價
《調整方案》將不同層次的院校錄取的依據區分開:國家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一般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基礎,結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校測試進行擇優錄取。一般本科院校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主,結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實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基礎知識、技能考試成績相結合的錄取辦法;一般高等職業院校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主,結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進行擇優錄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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