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景德鎮陶瓷學院美術類專業新生錄取辦法
2009-06-13 16:29:34
來源:網絡
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 2009 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教學廳 [2008]14 號)的文件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規定的精神,經學院研究,對今年美術專業新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錄取辦法規定如下: 一、專業分數線
1 、美術類專業校考考試科目:素描、色彩。單科滿分為 100 分。
2 、江西省外考生必須獲得我校專業校考合格證,且生源所在省有專業統考且省級招辦有明確要求,則必須同時取得相應專業統考合格證。
3 、江西省考生只需參加江西省高招辦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我校認可江西省高招辦組織的藝術統考成績。
4 、藝術類專科專業直接使用各省專業統考成績。
二、文化分數線
全國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最低文化分數線要求文化總分 340 分,并且相關科目語文 75 分以上,英語 70 分以上 ;江西省考生最低文化分數線要求文化總分按江西省美術類本科省控文化線的 1.03 倍劃定,并且相關科目語文 75 分以上,英語 70 分以上。
上海卷(或類似卷)考生總分線按上述總分線折算,語文、英語兩線不變;其中江蘇省考生因英語單科滿分 120 分,其英語單科要求 56 分以上;語文單科滿分 160 分,其語文單科要求 80 分以上,折算辦法不變。
三、為提高新生文化素質,對文化成績好的考生,實行相關科目超線換算加分。
1 、在上線考生中,語文單科成績超過 75 分者,以超過 6 分為單位計算,其錄取總分加 1 分。
2 、在上線考生中,英語單科成績超過 70 分者,以超過 4 分為單位計算,其錄取總分加 1 分。
3 、超線換算加分以四舍五入方法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四、獎勵辦法
對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文化成績可略低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英語單科最低不能低于 50 分,其中江蘇省考生英語單科最低不能低于 40 分。具體辦法是:
1 、在全國考生中,專業成績總分名列前 20 名的,允許文化總分、語文、英語降分之總和不超過 30 分。
2 、在全國考生中,專業成績總分名列前 21~50 名的,允許文化總分、語文和英語降分之總和不超過 20 分。
3 、在全國考生中,專業成績總分名列前 51~100 名的,允許文化總分、語文和英語降分之總和不超過 10 分。
4 、江西省考生專業成績在全省總分名列前 50 名的,允許文化總分、語文、英語降分之總和不超過 20 分;專業成績總分名列前 51~100 名的,允許文化總分、語文和英語降分之總和不超過 10 分。
五、按上述錄取分數線,我校本科層次錄取堅持在文化上線、報考我校一志愿優先的原則,按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專科層次在取得相應專業合格證的基礎上,采用分數優先的原則,結合我校英語單科要求,按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錄取。
備注: 1 、文化分數線的規定以語文、英語、數學、綜合滿分為 750 分,語文、英語和數學各為 150 分、綜合為 300 分計算(上海卷及類似卷按前述辦法處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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