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把“關心未成年人”當作“遮丑”的擋箭牌
今天(7日)取消了31名違規更改民族成份考生2009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資格,但是依然沒有公布這份被媒體持續質疑的考生名單。對此,教育部有關負責人今天表示,這31名考生系青年學生,重慶市未公布考生名單,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愛護,有利于保護青年學生的健康成長。(見2009年7月8日《中國青年報》)
而今,教育部有關負責人為重慶市不公開民族成份造假考生名單進行辯護,說是為了關心和愛護未成年人,實質上是把關心和愛護未成年人當作“遮丑”的擋箭牌。
重慶高考出現了31名考生民族成份造假,對此,重慶方面不是開誠布公地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反而不僅玩起“躲貓貓”游戲,而且還扯虎皮拉大旗,狐假虎威。以為這樣人民群眾就可以閉口不言了,我國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就成了一張廢紙。殊不知,人民群眾的眼睛是血亮的,誰偏袒,誰不公,群眾看得一清二楚;殊不知,國法難違,誰不依法辦事,誰最終是要為此付出代價的。
而今,拋出為了“關心未成年人”,不公開民族成份造假考生名單。乍一聽,是一份關愛,實則是對造假考生的終身傷害。因為對違紀學生以愛的名義進行姑息遷就,往往會在他們心里產生意外逃脫懲罰的僥幸,這樣難保他們以后不會再輕易以身試法,重新走上違法或違紀之路。有統計資料顯示:我國青少年犯罪總數占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14歲至18歲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總數的70%以上。大多數未成年人在被抓獲時都認為:“我們未成年,派出所不敢管,法院不能判”,以致“關心未成年人”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護身符”。這不得不說明,對未成年人違法或違紀,沒有相應的矯正與處罰措施,不僅不能促其改過,相反還會使其成為違法或違紀的“擋箭牌”,最終讓未成年人成為“擋箭牌”下的犧牲品。何況,《未成年人保護法》只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的披露進行了限制,并未說未成年人違紀信息不許披露;相反,對其進行披露,有利于幫助未成年人及時糾正錯誤,健康成長。
而重慶方面不可能不知道這個常理,之所以要打出“關心未成年人”的招牌,把民族成份造假考生名單“藏”起來,實質上是一種“遮丑心理”在作怪。也許是這31名民族成份造假考生涉及到某些高官,不敢公開;也許是這31名民族成份造假考生涉及到其他方面的利益,怕拔出蘿卜帶出泥;不管是什么,其目的多半是為了給那些公權濫用的腐敗官員們蒙上一塊“遮丑布”,企圖讓他們金蟬脫殼,洗清骯臟的靈魂,逃避責任。于是,重慶方面想方設法也要“遮”起來。殊不知,對于“遮丑”行為,魯迅先生早就有他精辟的認識:“他以為丑,他就想遮蓋,殊不知外面遮上了,里面還腐爛著”,長此以往,后果不堪設想,“倒不如無論好歹,一齊揭開來,大家看看好”。畢竟,想“遮丑”,實質上是為了“捂蓋子”,以為越“捂”越平安。殊不知,不給人民群眾應有的知情權,不維護高考的公正性及純潔性,不僅損害了自身的形象,而且損害了國家教育的整體形象,損害了國法的威嚴。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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