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09年高職批次填報體育類、藝術類征求院校志愿
一、填報體育類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藝術類征求院校志愿時間、地點及招生計劃
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職(專科)批次體育類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藝術類征求院校志愿的填報和確認時間為8月12日14:00至17:00,確認地點由考生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指定。具體計劃詳見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職(專科)批次體育類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藝術類征求院校志愿計劃》(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或填報志愿專設網站上瀏覽或下載)。
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須按上述時間自行上網填報體育類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或藝術類征求院校志愿,并須按高考報名地招辦規定的程序對本人所填報的志愿信息親筆簽名確認,保證所填志愿信息準確無誤,否則,對考生本人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填報志愿有關分數要求
報考體育類院校的男、女考生的考試成績均不低于225/60分;報考藝術類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院校的美術類考生、音樂類考生的考試成績均不低于155/150分;報考藝術類使用校考成績錄取院校的考生,文化分不低于155分,且校考專業成績須合格。
凡報考注明分數要求的院校及專業的考生成績須達到規定的分數要求。
上述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需符合省及擬報考高校的要求。
考生填報使用校考成績錄取的院校時,須持有相關院校校考專業合格證。
三、填報志愿有關規定及要求
1.考生不得同時填報體育類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藝術類征求院校志愿。
2.填報藝術類征求院校志愿時,考生只能按照專業考試的方式(省統考或校考),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或傳統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績錄取)兩者中選擇其一填報,如兩類院校同時填報則志愿無效。
3.考生填報藝術類“是否服從其它院校”志愿時,僅適用于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考生須參加省統考,并達到本批次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4.前期未填報體育類或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志愿但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可以填報本次體育類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或藝術類征求院校志愿。
5.為保證網上填報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準確性,本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仍應先填寫紙質志愿表(可在省教育考試院網或填報志愿專設網站下載),核對無誤后再上網錄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6.考生網上填報并提交后,須在8月12日14:00至17:00之間到高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招辦指定地點確認志愿信息。未經確認的志愿信息一律無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
7.考生填報院校志愿時,其它有關要求見《江蘇招生考試》(2009年招生計劃專刊)中公布的《關于招生計劃中有關問題的說明》、《考生填報志愿須知》和相關院校《招生章程》等。
(責任編輯:杜嬋娜)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