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考改革方案將依據文理不分科規定設計(2)
從2007年秋開始,湖南省所有普通高中開始了新課程改革。課程由必修和選修兩部分構成,并實行學分制。今年秋季起,選修課程均在知識構建上有偏文和偏理的不同趨向,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個性發展自主選擇。這就不同于通常文理分科根據班級開設課程的做法。而是根據學生的個性需求開設選修課程班,還了學生課程自主選擇權,更能激發學生學習積極性,也有利于提高學生學習能力。
省教育廳在落實高中課程改革方案時,對必修116個學分的課程三個學年分配提出了科學的、合乎學生實際的指導意見,第一學年修78個學分、第二學年修32個學分。而選修的28個學分,原則上安排在第三學年,這樣保證了學生有充分的時間選修分別趨向于文理的課程,而學習能力強的學生,選修余地更大。
高考改革將依據高中課程改革設計
不得文理分科,會不會影響學生參加高考?這是考生和家長最為關注的問題。我省為適應高中新課程,正在醞釀高校招生改革方案,新一輪的高考改革方案將促進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與高中課程改革相結合。我省新高考改革方案將從湖南實際出發,與“普通高中不得文、理分科”的規定相結合,遵循高考自身的規律和特點來最終確定。
不得文理分科這一規定,從制度層面上進行了兩個方面的調控:一是保證了學校必修課和共同選修課課程的開設;二是保證了學生自主選擇選修課程的權利。自主選擇這一原則既可以保證學生個性、特點、興趣充分發展,又可以保證學生參加高考的需求,學生完全可以根據今后參加高考的意向選擇課程。因此,在學生自主選擇前提下,不得文理分科,不會影響學生參加高考。
(責任編輯:杜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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