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中課改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出臺
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記者羅欣 李樵實習生陳碩高向榮(今秋我省高中課改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和高考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一起,共同作為高校選拔錄取的依據(本報曾多次報道)。昨日,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意見(試行)》出臺,從六個方面評價“綜合素質”,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
這六個方面分別是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能力、學習能力與學業成就、體育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個性與創新,具體評價標準由地方或學校制定。
綜合素質評價方式以學生自評和互評為主,自評結果按30%的權重、互評結果按70%的權重計入評價結果。此外,還要進行班級審查、年級審核和學校認定。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主要依據是學生成長檔案袋,包括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學科學習情況、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實踐活動等方面的信息。學校要指導學生收集和保存日常學習和生活中具有典型意義、個性特色的重要實證性材料。
昨日下午,記者采訪了數名新高一學生,他們均對實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表示歡迎,但擔心將其與高校招生“硬掛鉤”(即將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作為報考某一層次學校的依據、或折合成一定的分數比例納入高考總成績)。
武昌區水果湖高中的陳同學認為,綜合素質評價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學生的整體素質和能力,告別“分數是唯一評價標準”的時代。但若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與高招“硬掛鉤”,會出現不公平,“學生自評可能會為自己打高分,互評也不排除互相作弊!
據悉,目前已實行課改新高考的省份中,絕大多數都是將綜合素質評價與高招實行“軟掛鉤”(即只作為參考、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評價更好的優先錄。。
我省綜合素質評價具體如何與高招掛鉤?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新高考方案一年后才出臺,掛鉤方式目前未定。但他特別指出,綜合素質評價的意義除了甄別功能外,更大程度上在于教育意義。每學期評一次,幫助學生及時總結成績、發現不足、明確努力方向,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詳解
“等級”和“班主任評語”
“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分為“合格”與“待評定”兩個等級。學生行為表現符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基本要求,無嚴重違反校規校紀行為的,原則上應評為合格。有突出問題的學生,可暫不評等級,記為“待評定”,并將突出問題如實記載。在關心集體、保護環境、見義勇為、扶弱助殘、公益活動等方面有突出表現并得到有關部門嘉獎的學生,將具體內容填寫在相應評價項目的“突出表現”欄,并附所獲嘉獎資料。
“交流與合作”、“學習能力與學業成就”、“體育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分為A、B、C、D四個等級,“個性與創新”分為A、B、C三個等級。凡符合標準,獲得各級各類表彰,有公開發表成果,在學校、年級、班級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學生,可得A等;凡基本符合標準者,視情況可得B或C等;不符合標準者,得D等。獲“A”等的學生比例不超過30%。
班主任要在學生自評、互評及班級審查認定等級的基礎上,結合學生平時表現、成長檔案袋記錄和任課教師意見,對學生六個方面發展情況寫出評語。班主任評語既要肯定學生的優勢和發展潛能,又要指出學生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不服評價可申訴
學校要將評價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學生及家長若對評價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學校設立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學校從收到申訴之日起20日內組織復核并給予書面答復。
“A”等學生要公示一周
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開展誠信教育,引導學生以事實為依據記錄成長檔案,客觀公正地開展綜合素質的自評和互評。對學生自評和互評結果有影響的信息,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對學生參加全國、省、市、縣(區)各級各類活動的獲獎情況,要提供可供查詢的網站,對評價結果為“A”等的學生要在校內公示一周。學校和教師要公開承諾客觀公正的組織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人員,要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釋疑
如何避免“走形式”?
省教育廳:從今年開始,全省所有普通高中學生的成長記錄和綜合素質評價,都要在湖北高中課程改革網(http://gzkg.e21.cn/)上進行。以學生互評為例,每名學生都要對全班同學進行評價,若一個班級有45名學生,那么每名學生的評價記錄數據中,都要有其他44名同學以不記名方式對其進行評價的記錄,系統會對學生自評互評情況進行判斷,若沒有記錄或記錄不完整,可能會影響學生畢業。通過這種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學校“走形式”。
“終結性評價”進入學生檔案
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分為“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兩種評價都會作為高招參考嗎?
省教育廳:“形成性評價”在高中三年的前五個學期,每學期進行一次,主要是為了讓學生及時發現自己的優點和不足,使之有針對性地在下階段發展自己的長處、改正缺點。“終結性評價”指高中最后一個學期的評價,“終結性評價”結果進入學生檔案,今年高一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否成為高校招生的參考?如何參考?會綜合考慮評價過程的科學性,評價結果的客觀性,高校和社會的接受程度,慎重決定。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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