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的“立交橋功能”
考試是檢測手段,更是價值文化和教育文化的反映。這些年,高考在強調檢測效應的同時,傳達出的價值文化、教育文化屢屢受人詬病,最典型的就是“一考定終身”、“一分定終身”。為了能在考試中得到更多分數,一些學生不得不采取殘忍的做法——瘋狂補課,致使課業負擔沉重,體質下降。盡管孩子非常痛苦,家長、孩子和教育工作者仍不得不按照這種模式來“框”學生,將學生捆成“高考病梅”。這種方式創造了輝煌的 “分數效應”,而人本效應卻不夠樂觀。
與之相反的是,隨著信息化和國際化意識逐漸深入人心,更多孩子的認識能力、發展愿望越來越凸顯出獨立自主意識,更渴望個性的、科學的、寬松的評價制度。而且,在國內教育評價中屢屢得不到價值認同的時候,他們會將發展的目光投向海外。比如今年高考前80萬考生棄考,北京、重慶等地區的重點學校甚至出現全班參加 “海外考試”,造成優秀人才外流,也影響了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水平。
新高考終于向基本價值邁出了重要一步。比如,“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參加高考的前提條件,可經過多次考試通過”、“高校根據高考成績、參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成績,擇優錄取”、“高校可根據培養方向和目標,以加權平均分數錄取,不同專業加權系數不同”。告別了 “一考定終身”,考試機會多了,可選擇性多了,在自主招生中,高校有了加分系數的調整權,可以根據高校的發展規劃和院校特色錄取新生,“偏才怪才”就能得到寬敞的發展空間,可以根據自己的特長和能力優勢,選擇更適合自己發展的高校。高考選拔制度在發揮檢測功能的同時,也給孩子提供了寬松溫暖的發展激勵、個性認同,良性精神的社會價值氛圍,更有利于學生作為人的和諧發展。
毫無疑問,新高考同樣會面臨公平的質疑,任何制度的更新和完善總是循序漸進的,不能一蹴而就。就眼下而言,在高考公平和考試效率之間,先選擇“效率突破口”,強化“立交橋功能”,兼顧公平的發展,可以認為是一種積極的進取。面對高考改革,公眾應該為之積極建議,而不是大聲叫停。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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