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這幾天,高考加分政策又被推到風口浪尖。據中青在線8月31日報道,浙江高考“狀元榜”顯示,文科第一名、第二名都是體育競賽獲獎者,高考成績被加20分,理科前三名中,位居第一的仍是一名加20分的考生,高考加分者占“狀元榜”的半壁江山。
不僅如此,前段時間,中青報的相關調查顯示,在浙江個別地方,“三模三電”訓練隊成為有錢有權有勢家庭子女組成的“高考加分俱樂部”,今年紹興一中73名獲高考加20分的學生名單中,49名官員與企業老總的子女榜上有名,只有8名考生或是來自普通百姓家庭。于是一時間高考加分政策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有作者把高考加分比作是注水肉,認為“如同被注了水的豬肉一般,份量是夠了,本質上還差得遠,只不過加分狀元注進的是高考加分這一令人看不明想不懂的水而已”。(見9月1日紅網《高考加分快淪為了“注水肉”)還有作者認為通過加分政策促進素質教育,本來就是新瓶裝舊酒,認為“以分數形式在考試錄取中體現,其形式和實際作用又與應試教育有多大區別”,高考加分政策應該“洗洗睡吧”。(見9月1日紅網《扭曲素質教育的加分政策洗洗睡吧》)
事實上,我們看問題不能如此簡單地一刀切,就像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一樣。誠然,高考加分政策確實存在著一定的漏洞,這也是出現“重慶文科狀元民族成分造假”、“高考加分者占浙江‘狀元榜’半壁江山”等現象的原因所在。雖然問題存在,而且每年都會出現幾起這樣的報道,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懷疑高考加分這個政策存在的必要性和其可行性,甚至提出廢除了之。就像我們不能因為出現高考作弊現象而廢除高考,懷疑高考存在的必要性一樣。
高考加分政策是參加高考的學生擁有體育、文藝等方面的專長,又經過了專業部門的測試,在考試成績之外給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應試教育體制下,鼓勵學生注重全面素質提高的一項措施。教育部出臺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三種加分形式。即或“增加20分投檔”的考生主要是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在奧賽中取得優秀成績和在體育方面有特長等;“增加10分投檔”的考生包括少數民族、歸僑及歸僑子女等;“優先錄取”的考生有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等。可見,在高考加分的考生比較特殊,所占得比例也非常小。那么對于這么幾塊“唐僧肉”為什么會被覬覦它的人吃了呢?原因就在于監管不力,各個相關的職能部門沒有當好“把門人”,這才被人鉆了空子。
政策的出臺是經過反復論證,是深思熟慮的,而非一時興起,那么對于出現的問題,我們應該想想如何來對出現的問題“對癥下藥”,而不是“一刀切”,一廢了之。首先是對高考加分政策中的項目進行反思,對于缺乏可操作性、易于造假的項目予以調整或者是廢除。既然現在有的項目的造假事件時有發生,那么就說明這個項目在考核時就存在著監管的難度,那么就不如放棄。其次是對于高考加分政策中的每一個項目要設計出嚴格的考核標準,加強對考核過程的監管,以維護公眾的知情權。最好能邀請學生、家長、學者等共同來探討,舉行聽證會,以完善高考加分政策。
而對于高考加分政策是否起到了促進素質教育的目的,筆者認為還是有其作用的。試想,如果不是高考加分政策,恐怕很多偏科的歪才、怪才,將視高考為洪水猛獸。如果沒有高考加分政策的話,那些在某個學科有著異常天分的考生如何能顯示出其優勢來才不會埋沒呢?如果取消了高考加分政策,恐怕這些考生原來在某學科的天分會受到打壓,因為這些考生的家長、老師可能會認為孩子過份偏科是無法在高考中取勝的,所以會干涉孩子的興趣發展,讓孩子死啃自己不喜歡的學科,那么這樣的教育對于素質教育又有何益呢?
存在即有其合理性。對于高考的加分政策,筆者認為應該辯證地看待,而不應該簡單地一刀切,對于其中精華的部分,我們應該繼續保留,而對于令人詬病的部分則應該進行改進,或者放棄。只有這樣才能讓高考加分政策繼續發揮其積極作用。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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