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辦法
一、報名條件
1.具有本省戶籍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讀書的外國籍考生,出示護照和我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且符合我省考生報名條件的,允許其參加報名。
3.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參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專業考試)時因違規受到停考一年處分的考生;
(4)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考生報考科類及填報高考志愿的規定
1.根據《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方案》(蘇教基[2007]7號)和《省教育廳關于完善微調我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蘇教基[2009]2號)文件精神,從2010年起,我省考生報考科類分為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等四種,其中藝術、體育類考生可以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
2.根據江蘇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方案規定,參加201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未達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報相關科類的高考志愿:
(1)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并取得規定等級:①文科類或理科類考生必修科目測試均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②不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藝術、體育類考生,七門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不超過三門;③兼報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的藝術、體育類考生,在參加文科類或理科類專業錄取時,必修科目測試均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技術科目必須合格);參加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時,七門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等級中D級(技術科目不合格視為D級)不超過三門。
(2)往屆生和社會考生必須參加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其必修科目測試(含技術科目)等級要求與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相同。
(3)在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級考試機構出具的2008、2009年度高中會考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證明,我省予以認可,并進行相應的等級轉換,成績經轉換后,其必修科目(含技術科目)測試等級要求與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相同。
3.綜合素質評價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應屆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必須合格,否則不得填報高考志愿。
三、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
1.從2010年起我省實行遠程網上高考報名,全省網上高考報名時間為2009年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補報。對于不符合2010年普通高考報考科類所規定的必修科目測試等級要求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還必須參加相關必修科目測試的報名。考生報名信息確認的截止日期為11月7日。
2.申請報考高等學校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應屆畢業生,必須遵循“高考與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在同一屬地報名考試的原則”,在報名地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往屆生、社會人員以及在外省借讀的我省戶籍考生在其戶籍所在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考生,均須辦理借考手續,填寫《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請表》(見附件1-2),經報名點及報名所在地縣(市、區)招辦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相關報名手續。借考考生的高考電子檔案、體檢以及志愿填報等工作一律由報名地招辦及相關部門負責。
在中國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護照和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在我省各市、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時,考生需交驗身份證、戶口簿,其中往屆生還需提供畢業證等有關證件。考生自行上網(http://pgbm.jseea.cn)如實填報報名信息,并對自己所填報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4.應屆生、參加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必修科目測試的往屆生和社會考生已在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時取得考籍號,其他往屆生和社會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讀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取得考籍號。考生參加歷年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和高考報名建檔時均使用同一個考籍號;各縣(市、區)在本地報名信息全部確認后,生成考生號,考生在體檢、專業考試、填報志愿、獲取成績、錄取等有關環節均使用考生號。
5.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確認高考報名信息時,均須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按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繳納報名考試費。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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