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考招生取消對乙肝攜帶者的有關限制
記者從西寧市招辦獲悉,根據教育部和衛生部聯合通知精神,省招委、省衛生廳于3月9日聯合作出決定,取消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不能錄取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的限制。
據悉,省招委和省衛生廳在作出此決定的同時,轉發了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還明確指出:取消乙肝項目檢測,即乙肝病毒感染標志物檢測,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體、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體、乙肝病毒核心抗體和乙肝病毒脫氧核糖苷酸檢測等,俗稱“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繼續保留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簡稱轉氨酶)檢測作為體檢項目。如果受檢者轉氨酶正常,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如果轉氨酶異常,可進一步明確診斷。研究生招生對學生的入學身體檢查,嚴格按上述規定執行。
(責任編輯:王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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