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9類高考生可加分 運動員最高不超20分
應屆高中畢業生
6類情形可獲加分
2010年,有下列6類情形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二級運動員以上加分不超20分
另外,高中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報考當年在省級招委會確定的測試項目范圍內,經測試認定達到二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標準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適當增加分數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
還有兩類考生也享受加分優惠,第一類為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另一類是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
3類情形考生
可降分投檔
此外,有下列3類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級招委會決定,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要求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投檔條件,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數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責任編輯:王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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