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填報有擇校志愿的考生須按時繳擇校費
7月25日,鄭州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正式開始,鄭州市中招辦特別提醒,填報有擇校志愿且進入擇校錄取名單的考生,必須在7月27日前到錄取學校辦理繳費手續,否則將失去被公辦高中錄取的機會,只能選擇到民辦學校就讀。
鄭州市區中招考試成績和各高中學校錄取分數線公布之后,不少考生分數達到某學校的擇校線后,又不想按志愿繳費報名,希望能選擇一所達到統招錄取分數線的學校上。對此,鄭州市中招辦有關負責人說,如果考生按照擇校志愿被錄取后不去報到,再選擇其他公辦高中,辦理學籍時會遇到麻煩。
今年,市區省級示范性高中的擇校費為每生3年1.8萬元,市級示范性高中每生3年1.2萬元,其他一般普通高中每生3年7000元。鄭州市外國語學校的收費標準為每生3年2.1萬元。今年新添的兩所改制學校鄭州106中學和鄭州中學的收費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7000元和8000元。
(責任編輯:蘇婧)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