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學生赴臺就讀有限開放
臺灣立法機構19日通過三部相關“法律”修正案,有限制地開放大陸學生赴臺灣大專院校就讀及正式承認大陸學歷。臺教育部門規(guī)劃,每年開放約2000名大陸學生赴臺就讀。
其中修正的“兩岸人民關系條例”,明訂在大陸接受教育的學歷得予采認,大陸地區(qū)民眾經許可得來臺就學;修正的“大學法”和“專科學校法”,明訂大陸學生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增列為特種生,入學方式和名額與一般生有所區(qū)隔。大陸學生(含港澳生)入學方式和名額以及大陸學歷承認的相關辦法等,由教育部門擬訂,報請臺行政機構核定。
修正后的“陸生三法”內含多項限制,包括限制承認大陸高校的醫(yī)事學歷,大陸學生不得報考所謂的臺灣高校“機密相關系所”、不得參加公職考試。根據(jù)通過的附帶決議,大陸學生在臺就讀期間不能打工,不能在校內外從事專職或兼職工作。
臺灣承認大陸40余所大學的學歷。而大陸則承認臺灣全部的164所大學的學歷。大陸碩士、博士生最快明年3月可來臺就讀。
(責任編輯:張麗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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