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經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為推進素質教育,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根據教育部、江蘇省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我校2011年繼續(xù)招收藝術特長生。
一、招生對象
參加2011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考試,品學兼優(yōu),有一定藝術特長且符合2011年江蘇省普通高校藝術特長生報名及錄取條件的高中畢業(yè)生。
二、招生項目及人數
1、舞蹈:3人(民族舞、古典舞)
2、聲樂:2人(美聲、民族唱法)
3、器樂:
琵琶:2人 低音提琴:1人
中阮:1人 大 提 琴:1人
嗩吶:1人 打 擊 樂:1人
揚琴:1人 中 提 琴:1人
竹笛:1人
三、專業(yè)測試
擬報考南京財經大學的考生,需參加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河海大學、中國藥科大學等江蘇省內6所部屬高校(經教育部批準可自主招收藝術特長生的省內高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專業(yè)測試,測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及以上等級。
四、報名
1、考生可在本招生簡章發(fā)布之日起,向南京財經大學團委大學生藝術實踐中心報名。
2、報名者須登錄南京財經大學招生信息網站下載《南京財經大學2011年藝術特長生報名表》,填寫完畢后,連同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2張、近期生活照片1張及高中階段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于2011年3月10日(以郵戳日期為準)前寄至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3號(郵編:210046)南京財經大學團委大學生藝術實踐中心,并在信封正面注明“藝術特長生報名材料”。
3、對專業(yè)測試合格及以上等級的考生,我校根據2011年藝術特長生招生項目及人數的要求進行初選,確定入選名單,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并公示。
五、錄取辦法
1、本一、本二批次平行志愿A志愿報考我校的藝術特長生,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等級符合我校2011年招生章程公布的要求(屆時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根據江蘇省2011年普通高校藝術特長生招生錄取政策,經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對進檔考生分項目按藝術特長專業(yè)測試等級高低擇優(yōu)錄取,測試等級相同的再按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文化課總分(文、理科均不含附加分)高低擇優(yōu)錄取。
2、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根據其專業(yè)測試等級和個人志愿確定錄取專業(yè),專業(yè)測試達到 “優(yōu)秀”等級者滿足第一專業(yè)志愿,專業(yè)測試等級“合格”者學校在其填報的前3個專業(yè)志愿中給予適當調配。
六、約束與監(jiān)督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將全程監(jiān)督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并接受社會投訴。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教育考試院。對違反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一經發(fā)現,嚴肅查處。
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承擔藝術特長生招生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七、其他說明
被我校錄取的藝術特長生,在校期間除完成正常專業(yè)學習外,須參加我校大學生藝術團活動,遵守大學生藝術團及藝術特長生的各項管理制度。
(責任編輯:李書信)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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