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標臺灣高調行善引爭議
2011年春節,大陸“首善”陳光標率領50余位大陸企業家赴臺行善,捐出新臺幣5億元(約合人民幣1.12億元),為臺灣低收入戶及弱勢族群寒冬送暖。然而,由于陳光標行善風格與方式過于高調,在臺灣引發了巨大爭議。盡管如此,陳光標在臺灣所到之處,仍然到處都有人攔路陳情,希望領個大紅包。對于這種現象,各界評論不一,有評論稱其太過高調顯得偽善,有不尊重受捐者的嫌疑;也有評論說陳光標以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的一顆拳拳愛心。而陳光標表示,做好事就應該受到表揚,而這種表揚將會引領更多的人投身到慈善事業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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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調行善有何不可
◆ 高妍宇
孔老夫子曾對他的弟子子貢說,做了善事就應該被夸贊,并且應該欣然接受夸贊,這樣才會有更多的人去效仿你的善舉。
這話簡直說到中國“首善”陳光標的心里去了。
行善之本在于助人,在于救人,只因善心能夠給人帶來溫暖,能夠讓人重新回歸幸福與甜蜜的生活。然而,盡管“慈善”一詞人見人愛,人見人夸,但是慈善之舉卻并不一定都能得到大家的認可。于是某些偽慈善者的“嗟,來食”之舉,注定要受到所有有尊嚴有骨氣之人的抵制,所謂“人活一口氣”嘛。但是,如果慈善者滿腹真誠,虔誠呼吁貧困者接受救助,這樣的舉動看似有悖中華民族謙虛淡泊之優良傳統與“做了好事不留名”的雷鋒精神,卻因真誠可愛而未嘗不可。
善,是傳統美德,古有皇帝搭棚施粥,現有各類慈善基金會。強調奉獻,強調關懷的慈善之心已經在無形中深深扎根于現代人的心里。但天下之大,我們并不能一味要求人人的行為舉動都要一致。正所謂“人上一百,種種色色”,行善方式不同,是不是善心就不一樣了,是不是善心就變味了呢?
一直以來,總聽說要高調做事,低調做人。既然是善舉,為何不能正大光明地讓別人知道呢?做了善事隱姓埋名固然能體現出所謂人格的高尚,但做了好事還要生出偷偷摸摸的心理就實在令人無法理解了。從小我們就希望自己能受到表揚,只因為受表揚所帶來的關注與榜樣效應能助長自己的信心與他人向自己學習的動力,難道做慈善就不是這樣了嗎?反過來說,若是受到別人的幫助卻不知道恩人是誰,于是認為受助理所當然,那“感恩”一詞也便失去了其最原始的意義,“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也便會因為其浮于表面的做作與表現而流于空洞了。
也許有人會說,這樣大張旗鼓地行善是在踐踏受捐者的自尊。其實不然,既然有人響應這種舉動,就說明人與人之間存在著善心與溝通。受捐者并不是弱小者,接受別人的善心會讓他們更快地成長,以后去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善心輪回,真情不是永遠都在上演嗎?
世界有了慈善,才有了在你跌倒后扶起你的那雙手,才有了在你最困難的時候,送給你的那一片溫暖。當你觸摸了那雙手,當你接受了那份溫暖,你感激的笑容,勝過了三月的春風,不僅溫暖了他人,也溫暖了自己。
高調行善,便是一個典型的榜樣效應,能喚起更多的愛心。世界本是一片奉獻愛心的天地,也應是一片享受愛心的天地。只有付出與回報,彼此都將愛奉獻給他人,才能將這熾熱的神圣之火傳遞下去,才能讓愛的河流奔騰不息。
古羅馬哲學家說過:“世界本是黑暗的,當人們點燃了愛的火焰,才變得明亮而溫暖。”慈善是偉大的,但同時又不是默默無聞的,它需要每一個得到愛的人同時也要感受到愛的存在。
高調行善,便是在舞動善的旗幟。我相信,這面旗幟會因著更多人的參與而不斷被傳遞,讓世界共同演繹愛心的輪回。
點評
“行善要高調”,文章旗幟鮮明、大張旗鼓地宣揚自己的觀點。作者由古說到今,指明慈善是中華的傳統美德。立論和駁論相結合,著重闡釋了低調行善與高調行善的不同,批駁了反對高調行善的錯誤觀點。前一部分,激情飛揚;后一部分,舒卷有致。中間幾處引用把論述引入深處,最后再次重申觀點,論證有力。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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