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1高考高招錄取考生22日起可領檔案
8月22日起,2011年被普通高校錄取考生可領取個人紙質檔案,在報到時交到錄取高校,不得擅自啟封、拆閱。
考生領取個人紙質檔案的統一時間為8月22日-26日。一般情況下,被高校錄取的應屆生到畢業中學、往屆生到區(縣)高招辦領取本人紙質檔案。具體時間和領取地點可咨詢有關區(縣)高招辦。考生領取個人紙質檔案時,須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報名所在的畢業中學或區(縣)高招辦領取。畢業中學或區(縣)高招辦經核對無誤,并經考生本人簽字認領后,將密封好的紙質檔案交考生自帶到錄取高校。
對于未被錄取考生,考生畢業的學校一般會將未領取的考生檔案先退還到考生戶口所在區(縣)的高招辦,區(縣)高招辦再將考生檔案轉送到考生戶口所在街道的勞動服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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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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