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 競賽類加分普遍下調
奧賽全國一等獎加分由20分降至15分,二、三等獎只加10分,而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湖南自行規定的體育、藝術特長生文化成績可降到二本線65%的政策被取消……昨日,湖南省教育廳公布了湖南省部分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方案,重新確定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和體育特長生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普遍下調了競賽類加分并增強約束條件。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一的學生,將開始適用新的高考加分政策。
奧賽
省級競賽不再“優惠”
在高中階段,參加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舉辦的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的學生加15分,二、三等獎的學生加10分;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
新的加分方案明確,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理、化、生物、信息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仍具備招生保送生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科技競賽
加分降5至10分
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等獎的學生加15分,二等獎的學生加10分。往年以上競賽獲一、二等獎者均加20分。
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加15分,比以往減少了5分,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體育
測試全程錄像成績現場公布
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含殘奧會、亞殘運會)取得集體或個人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含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個人項目前6名的學生加15分(所有體育項目均可加分,且不須測試)。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獲集體項目(限定籃、排、足)前6名,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5分;參加省級體育比賽獲個人前6名、集體項目前3名(限定籃、排、足),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0分;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等級證書,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5分。此次新政策比以往加分均減少5至10分。
省級體育比賽的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八項。可以加分的省級體育比賽由省教育廳確定并另文對外發布。加分測試由省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測試須全程錄像,測試成績現場公布。同時,參加省教育廳舉辦的“三獨”(獨唱、獨奏、獨舞)比賽獲一等獎的學生加10分,獲二等獎的學生加5分。
少數民族
高考錄取降分政策不變
少數民族聚居州、縣、鄉的少數民族學生高考錄取時降20分;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漢族學生降10分;散居在漢族地區的農村少數民族學生降10分;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城鎮少數民族學生降5分。
此外,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技能競賽獲得一等獎的學生,可免試推薦到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本科院校相應本科專業學習;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獲得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可免試推薦到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高等職業學院相應專業學習;具有免試資格的學生經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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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高“門檻”杜絕走捷徑
據悉,我省是根據教育部等五部委文件要求,省招委會結合省情提出的高考加降分政策調整方案。此前,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在談到奧賽保送、加分政策調整時表示,近年來部分中學、學生及家長不顧學生的興趣和能力 ,盲目追求通過保送或加分等“捷徑”升大學,而忽視其他學科的學習,造成偏科和基本知識學習能力缺失,缺乏進一步發展的“后勁”。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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