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春季高考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考試時間和命題原則
1、考試科目
2012年春季招生考試實行“3+綜合+學校加試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和綜合為全市統一考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數學試卷不分文、理。外語分設英、俄、日三個語種,由報考學生任選一種。外語設聽力考試,考試成績計入總分。綜合為六門課(物、化、生、政、歷、地)基礎上的綜合能力測試,不分文科適用卷和理科適用卷。學校加試科目由招生高校根據不同專業要求自主決定,并自行組織考試,也可采用面試。
全市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三科考試成績滿分均為150分,綜合能力測試成績滿分為150分,以20%計入總分(滿分為30分)。全市統一考試科目總分滿分為480分。除語文考試時間為150分鐘外,數學、外語、綜合的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外語考試含20分鐘聽力考試,聽力部分分值為30分。
2、考試日期(語文、數學、外語、綜合能力測試)及成績公布
(1)考試日期
2011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語文,下午2:00-4:00外語;
2011年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數學,下午2:00-4:00綜合能力測試。
學校加試科目和考試時間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成績公布
2011年12月25日公布考生語文、數學、外語、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同時公布2012年春季招生本科報考資格線和高職(專科)報考資格線。考生考試《成績通知單》由郵政EMS直接郵寄考生本人。
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于2011年12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3:00,持本人準考證直接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欽州南路500號)申請成績復核。
3、英語聽力考試收聽頻率
上海東方廣播電臺:AM792千赫、FM89.9兆赫。
4、命題原則
依據中學課程教學大綱,注重考查高中畢業生進入高校繼續學習所必須具備的基礎知識與綜合能力。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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