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秋考報名工作啟動
2012年上海市“秋考”報名工作啟動,市教委出臺了《關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秋考”報名工作有關事項作了規定。對于報名時弄虛作假的,查實后將取消考生報名資格。
10類非滬考生 可報名“秋考”
通知規定,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的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含具有上海市常住戶口的非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和10類非上海市戶籍在滬報考對象可參加2012年上海市秋季高考。
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須按要求參加2012年上海市秋季招生考試報名(含特殊類型招生)。同時,按教育部規定,不參加2012年秋季高考文化考試直接辦理錄取手續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和體育單招考生,也須先辦理報名手續。
各區(縣)將嚴格審定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的高考報名資格,對于報名時弄虛作假的,查實后取消考生報名資格。市教委還將組織人員對引進人才類《上海市居住證》等類的報名工作進行檢查。
外語口試 不再單獨進行
2012年上海市高考外語口試不單獨進行,高考錄取過程中凡對外語口試有要求的高校與專業,均使用當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口試成績等第。具有上海市高中學籍的應屆畢業生須參加上海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外語口試報名。
要參加2012年高考外語口試的社會考生,則應在高考網上報名的同時報名參加外語口試。對這些考生免收外語口試考試費。
應屆“三校生”報考 須二選一
通知規定,2012年中等職業學校(中專、職校、技校,以下簡稱“三校”)應屆畢業生在秋季高考和5月份“三校生”高考中只能選擇其中一次參加考試。參加5月份“三校生”高考者,須參加“三校生”高考報名。參加6月份秋季高考者,報名信息一經確認,不得退考。
“三校”畢業生考生如另需報考2012年上海市部分高校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由所在“三校”開具學歷證明,到報考依法自主招生的第一志愿院校直接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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