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省外院校在山東進行專業考試與招生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有關高校招生辦公室:
山東省是全國藝術類生源大省,歡迎各招生院校2012年繼續來山東招生。現將藝術類專業考試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美術類專業考試
2012年山東省普通高校美術類專業招生實行全省統一考試。教育部明確的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部屬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可在山東省統考的基礎上進行校考,也可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其他省屬二本院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因特殊原因需進行校考的,必須經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領導小組批準;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在山東省招生的美術類專科(高職)專業均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院校不再單獨組織專業考試[經教育部批準,可以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專科(高職)專業校考的院校除外]。
報名參加校考的美術類考生,必須取得《山東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未取得《山東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證》的美術類考生,即使報名參加了校考,山東省也不承認其校考考試成績。
省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不能通用。省統考成績適用于認定省統考成績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績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學校同一專業不允許既用校考成績又用省統考成績。
二、非美術類專業考試
非美術類專業仍實行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的辦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專業均可在山東省統設考點組織專業考試。
三、專科(高職)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經教育部批準,可以在省級統考基礎上組織專科(高職)專業校考的院校除外],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類專業合格成績。個別無法對應的專科(高職)專業,必須經山東院批準后,方可安排考試。未經批準安排考試的專業,招生院校不得發放專業合格證。
四、2012年山東省在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濰坊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點。考試工作由山東院統一領導,市招生(考試)辦公室(中心)(以下簡稱“市招考辦”)具體承辦。各招生院校來山東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必須在山東省統一設置的考點進行,且每個院校只能在山東省選擇1個考點進行1次專業考試。考試時間應在2012年2月2日—2月17日進行,不得提前或延后進行。
凡未經山東院批準同意的單位或個人擅自組織的考試,山東省一律不承認其考試成績。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