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屆生在廣州報名參加高考需審核資格
日前,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布《關于做好廣州市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和建檔工作的通知》,廣州市高考生報名時間為2011年12月1日至12月9日。其中,報名點組織考生采集身份信息、派發(fā)高考考生號和電子攝像時間為:11月25日-12月6日;考生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為:12月1日-12月6日17:30;考生網(wǎng)上確認報名信息時間為:12月6日-12月9日17:30截止。
據(jù)了解,非廣州市戶籍的往屆生,必須回戶口所在地報考,一律不得辦理在廣州市借考。現(xiàn)戶籍在廣州市的往屆生須填寫《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審查表》,并于2011年12月10日前由戶口所在地區(qū)(縣級市)公安局、招考辦審核蓋章,由區(qū)(縣級市)招考辦匯總后于2011年12月12日前報送市招考辦,由市招考辦匯總于12月20日前移交市公安局復核。
(責任編輯:韓志霞)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wǎng)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