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2藝術專業高考招生辦法
一、報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
2.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實行網上報名,考生登錄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www.heao.gov.cn)進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個人有關信息,并從網上獲取自己的14位考生號。
凡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為準建立考生電子檔案,考生參加文化課統一考試將不再重復采集信息。
3.我省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專業省統考”)分為: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服裝模特類、空乘類、影視表演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體育舞蹈類九個類別,考生可選報其中一類,除美術、音樂類之間不可以互相兼報外,其他各類別之間可以兼報多選。
二、專業省統考
4.所有報考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河南考生均須參加專業省統考,專業省統考合格者方可按藝術類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化課統一考試。
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均應直接使用專業省統考有關類別的成績錄取。其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原則上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如專業省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類別或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學校可向我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我辦同意后,學校可在專業省統考的基礎上單獨組織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5.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均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劃定各類專業的本、專科文化分數線和專業分數線。我辦將于5月初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集中公布各類專業省統考合格線,并公示達到專業省統考合格線的考生名單,不另單獨發放專業省統考合格證。
6.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高校要在報送招生來源計劃時明確選擇招生專業使用的專業省統考類別(從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服裝模特類、空乘類、影視表演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體育舞蹈類九個類別,選報其中一類),以便公布并指導考生填報志愿。
7.美術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素描、速寫、色彩,每科滿分為100分,總分300分。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點設在各省轄市和重點擴權縣招辦所在地,考試時間為2011年12月18日。
8.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科目為專業主科(包括聲樂、器樂、舞蹈,考生任選其一)、視唱、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各科滿分分別為100分、40分、30 分(音樂基礎知識20分、聽音記譜10分),總分為170分。音樂基礎知識和聽音記譜為筆試科目,兩科合卷考試。筆試考點設在各省轄市和重點擴權縣招辦所在地,時間安排在2011年12月18日。
專業主科和視唱為個體測試科目,全省統一組織測試,分別按主科舞蹈、器樂、聲樂三個主科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試學術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號)進行,考試時間2012年3月份,考生應于2011年12月18日到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服務大廳或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 (www.heao.gov.cn)上查詢具體的分批時間,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試地點報名、考試。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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