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2高考體育特長生加分不超10項
湖南省已出臺部分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方案。新方案明確規定2012高考體育特長生加分不超10項。
按照湖南目前的政策,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6名者,可以加20分。參加省級體育比賽,獲個人項目前6名的隊員或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在報考當年經省統一測試合格者,可以加20分。參加市州級綜合性運動會獲個人項目前3名的隊員或集體項目前3名的主力隊員,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在報考當年經省統一測試合格者,可以加10分。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出臺的調整方案,調整后,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含殘奧會、亞殘運會)取得集體或個人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含全國殘疾人運動會)個人項目前6名的學生加15分(所有體育項目均可加分,且不須測試)。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獲集體項目(限定籃、排、足)前6名,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5分;參加省級體育比賽獲個人前6名、集體項目前3名(限定籃、排、足),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10分;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等級證書,經測試合格的學生加5分。
省級體育比賽的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限定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八項。加分測試由省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測試須全程錄像,測試成績現場公布。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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