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12高考加分項目調整解讀
河北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聯合印發《關于我省部分高考加分項目進行調整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招委[2012]1號,以下簡稱《通知》)后,引起媒體、社會和考生的關注。為幫助大家正確理解,特做如下解讀。
《通知》中關于高考優惠加分的調整分三個部分表述:
第一部分為2011年已開始執行的優惠加分調整項目,即“從2011年高考開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受省級表彰的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和三好學生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
第二部分為即將開始執行的優惠加分調整項目,即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畢業當年開始,進行調整的高考加分項目:
1.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六名的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由原來的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改為增加10分投檔。
申請高水平運動員高考加分資格的學生,須向省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其所在中學出具的體育特長情況說明與推薦材料(相關信息應提前在所在中學公示),以及所獲運動員等級證書及相關參賽證明材料(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集體項目運動員還需提供上場時間證明等),省教育行政部門應會同體育行政部門進行審核。經審核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由招生學校決定是否錄取。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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