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高考:高中生跨省轉學需學籍主管部門批準
從這月開始,河南省開始規范普通高中學生跨省轉學的辦理程序,高中學生凡辦理跨省轉學的,得由學籍主管部門批準辦理。
6日,記者從鄭州市教育局獲悉,按照省教育廳下發的有關通知,從這月開始,我省將開始規范普通高中學生跨省轉學的辦理程序。
據了解,凡辦理跨省轉學證明手續的,將由市教育局及省直管試點縣、重點擴權縣(市)教育局的主管部門負責辦理,同時,在省普通高中綜合信息管理系統上完成網上審批流程。
轉出學生須持接收學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等相關材料,經轉出學校及其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由普通高中學籍主管部門辦理跨省轉學手續。
轉入學生須持有轉出學籍主管部門出具的轉學證明、省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就讀學校提供的學生檔案、戶口簿等相關材料,經轉入學校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并報省教育廳審核后,方可到校辦理入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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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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