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疆高考加分政策有調整 最高可加20分
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發布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高考照顧加分政策調整的情況。
新的高考加分政策調整從2011年秋季進入高中階段一年級的學生開始適用,2010年(含)以前已進入高中階段學習的學生,仍可適用調整前的相關政策。今年主要調整如下:
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有關獲獎學生擬參加試點高校自主選拔錄取考核的,在同等條件下高校應優先考慮給予參加考核資格。
在高中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今年起,取消“自治區級優秀團干部和優秀團員”的高考加分項目。
應屆高中畢業生在高中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在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取消全國性體育比賽集體項目前6名的加分項目。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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