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時評:高校招生不該以錄取優惠忽悠考生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熊丙奇
“獲得學校投檔線上加10分的優惠,在填報志愿時,是不是一定要把這所學校填報在A志愿?學校稱,一定要填報在第一志愿或者A志愿,否則就取消這一優惠。”最近,不少考生和家長在高考咨詢中有此疑問。
從2008年開始實行平行志愿至今,這一疑問常常困擾臨考家庭,原因就是一些高校為了搶生源,完全不顧招生規則,有意識地忽悠考生和家長。
在高考招生中,優惠通常有三類:一類是政策性加分,即加在考生的原始分上排序、投檔、錄取;二是5%自主招生錄取優惠,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在填報志愿時,將該校作為A志愿(針對平行志愿)或者第一志愿(針對傳統志愿),將獲得學校承諾的錄取優惠,諸如上一本線,或者達到一本線上20分即錄取;三是校內優惠加分,考生的檔案如果投檔進學校,學校將根據事先承諾加分排序進行專業錄取。
從目前的招生錄取規則分析,高校要求獲得5%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必須把該校填報在平行志愿A志愿,方可獲得錄取優惠,是必然的。因為這是“線下優惠”,屬于非正常投檔,并與集中錄取嫁接在一起,因此考生不得不遵守,除非本人放棄自主招生資格。
而校內優惠加分,按照錄取規則,并不需要填報在平行志愿的A志愿,而可以填報在A、B、C、D任何志愿位置。這一優惠并不影響學生的正常投檔和被該校錄取(按照“進檔即取”原則,考生只要填報專業志愿服從調劑,且報考條件不受限,就會被該校錄取),只影響專業錄取。因為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檔規則——“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只要按照分數正常投檔進某高校的學生,都應該被視為第一志愿。高校在投檔過程中,并不知道考生究竟在哪個志愿位置填報該校,否則就失去了平行志愿的意義。因此,如果高校嚴格執行政策,就應該明白地告訴考生,獲得校內優惠加分,在傳統志愿情況下,必須填報在第一志愿;而在平行志愿中,所有進檔學生都是第一志愿,所以可填報這一批次任何志愿位置。
高校對獲得校內優惠考生的報考要求,往往有兩種意見,一種是要填報在第一志愿,但不作進一步解釋,這就要靠家長和考生自己去體會;另一種是明確要求填報在平行志愿的A志愿。前一種是利用平行志愿的規則故意進行混淆;后一種則是明顯違規。
教育考試部門應對此進行嚴格監管,因為這種做法傳遞的信息是,高校是可以知道進檔學生的平行志愿表的。推行平行志愿的目的,就是為了增加考生的選擇,降低考生的焦慮感,A、B、C等院校志愿代表學生對學校的選擇,而對于高校來說,這都是第一志愿。
或有高校辯稱,既然考生要獲得本校的錄取優惠,就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對此,需要明確這是在集中錄取制度之下的招生,不是高校自主招生;為此,教育考試部門有必要嚴格執行規定,依照平行志愿精神,維護學生權益。這種用錄取優惠、錄取手段搶生源的行為,無益于提高辦學質量。從本質上說,高校之所以有上述行為,還是因為在目前的集中錄取制度中,高校相對學生處于強勢地位。要讓高校重視學生的權益,以教育質量和服務吸引考生,還得進一步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穩步推進考生和學校雙向選擇的自主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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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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