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上海高考志愿填報問答-藝體招生20問(2)
53.何謂有藝術屬性的非藝術類專業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2009年7月開始,教育部對普通高等學校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進行了清理審核,重新公布了《普通高等學校可繼續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名單》。自2010年起可繼續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點共313個,其專業名稱、專業代碼、修業年限、學位授予門類等均以公布的內容為準。
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文化產業管理等17種含有藝術屬性的專業,有關高校須經教育部批準后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社會工作、教育技術學、小學教育、烹飪與營養教育、文秘教育、漢語言文學、編輯出版學、數學媒體技術、城市規劃、園林、旅游管理等11種專業,從2010年起不得再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今后未經教育部批準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一律不得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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