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規定:考生不得穿校服、制服參加考試(2)
橡皮等用品須去除包裝
今年,除2B鉛筆、0.5毫米的黑色墨跡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如書包、文具盒、各種墊板、書籍、報紙、紙張、計算尺、計算器等。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如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所有科目將被取消成績。
手表等計時器也不得帶入考場。考場內置有掛鐘僅作參考,開考和終考時間以考點統一信號為準。考生不得著校服、制服參加考試,盡量不穿戴有金屬的衣物和飾品。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等用品。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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