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保送生制度到底應不應該取締
高考保送生制度,在歷史和社會現實環境的變遷之下,是不是已經到了該退出歷史舞臺或者轉向的時候了?
保送生正成為中國綜合排名靠前的大學的一個重要生源渠道。單從錄取的數據顯示,存在兩大問題,一是部分高校錄取保送生的比例過高,不少高校都占了招生計劃的10%以上,其中中國科技大學比例更是超過20%;二是不利于教育均衡發展,城市考生保送大學機會系農村的17倍。(5月28日《中國青年報》)
高考保送生制度,是指由中等學校推薦綜合素質優異、具有學科特長及突出貢獻者或其子女類學生,經高校考核同意,免予參加統一高考的高校招生制度。高考保送生制度的推出,對減少高考“一考定終身”的弊端、“不拘一格選人才”是有積極意義的;同時,保送生制度對特殊人群的關照,也有兼顧社會公平的考量。但是,高考保送生制度,在歷史和社會現實環境的變遷之下,是不是已經到了該退出歷史舞臺或者轉向的時候了?
在執行的過程中,高考保送生制度問題頻出,一是“推良不推優”甚至“推劣”不推“良”,淪為少數重點中學提高“名校升學率”的工具;二是走后門、拉關系、徇私舞弊、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等現象越來越嚴重,成為社會腐敗的一個災區;三是農村和城市教育發展的不平衡,導致保送生制度成為拉大教育鴻溝的工具;四是部分高校已不再完全信任“保送”,開始“加試”檢測保送生的質量。
隨著高校自主招生制度的擴大與深入,保送錄取已經完全可以被自主招生取代了。縱觀保送生政策的適用對象,主要是三大類,一是獲得過省級及以上優秀學生榮譽稱號的;二是有特殊學科專長的,比如獲得學科競賽大獎的;三是彌補社會公平給予政策照顧的,如優秀退役運動員、公安英烈子女等。綜合優秀的,可適用自主招生的“校長推薦”;有學科特長的,可適用自主招生的“自主錄取”;需要政策照顧的,可適用自主招生的“破格錄取”。
從保送生制度對人才培養的角度考慮,由于只是不需要參加高考,高校并不采用提前的個性化培養,其意義只是提前釋放“應試”的壓力而已。保送生對“學科特長生”的偏愛,在一定程度上也被異化了,多數不是具有某學科特別的培養發展潛能,而是異化為急功近利的單科應試,反不利于學生全面發展。
當然,如果非要保留高考保送生制度,能否進行導向性改革呢?特別是在城市考生保送大學機會系農村的17倍、社會對“寒門再難出貴子”充滿憂慮的背景下,將保送生制度的目標指向教育均衡是否更合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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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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