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陜西師范大學新生入學戶口遷移手續說明
關于辦理陜西師范大學學生戶口遷移手續的說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試行條例》和《西安市戶籍管理辦法》的規定,凡要求將戶口遷入我校的公民均應依照條例規定申請辦理居民身份證及入戶手續。
1.根據《西安市遷入市區人口戶籍準入暫行規定》第23條的規定,屬于本市九區城鎮戶口(新城、蓮湖、碑林、雁塔、未央、灞橋、長安、臨潼、閻良)和西安市四縣(周至縣、高陵縣、藍田縣、戶縣)生源的新生一律不遷轉戶口。西安市及西安郊縣農業戶口的學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就地轉為非農業戶口。
外省、外市(縣)的學生是否遷移戶口采取自愿選擇的原則。不遷轉戶口的同學須交身份證復印件或本人戶口復印件,戶口不遷入學校不會影響以后就業,所有學生戶口一旦遷入學校后不能隨意遷出。2012級新生戶口遷移期限截止日期為2012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進校后在雁塔校區報到的學生,遷移地址為: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明德門派出所陜西師范大學。進校后在長安校區報到的學生,遷移地址為: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郭杜派出所陜西師范大學。
2.專項生入學報到時不遷轉戶口,就業報到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工作所在地區。
3.新生接到《錄取通知書》后,在來校報到前一周,到本人戶口所在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辦理時要注意戶口遷移證、《錄取通知書》同本人學籍檔案中的姓名必須一致(曾用名不能作為正式姓名使用),以便落戶。戶口遷移證必須電腦打印,手寫無效,戶口遷移證不得隨意涂改,戶口專用章要清晰。
4.辦理報到手續時,遷移戶口的同學需將《錄取通知書》、戶口遷移證或集體戶口卡及一張一寸照片交給輔導員老師;不遷移戶口的同學只需交身份證、戶口簿的復印件及一張身份證照,統一由輔導員老師轉交公安處戶籍室,經工作人員對戶口進行分類、造冊、復查、審核、簡錄后,方可領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新生戶籍準入通知》,經明德門派出所、郭杜派出所審批后錄入西安市人口信息網,所需時間大約為6個月。
5.身份證一般在入學后第二學期辦理,學生可根據自己持有二代身份證的情況,選擇是否辦理新身份證。
聯系電話:029-85310119(長安校區)
029-85308597(雁塔校區)
陜西師范大學公安處
二○一二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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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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