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云南省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注意事項
申請2012年云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需要注意。該助學貸款由學生或其合法監護人,到家庭所在地的教育局通過網絡向國開銀行申請辦理,不需要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期還款,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貸款期限按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學生從畢業當年9月1日進入自付利息期,需在畢業當年12月20日前將利息通過支付寶還款賬戶償還國開銀行。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貸款機構根據學校所需的學費、住宿費以及其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確定貸款額度,每個借款人每年申請的貸款原則上最高不超過6000元,最低額度不得低于1000元。
詳情可向國開行云南省分行咨詢:0871-3634707或省教育廳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咨詢:0871—515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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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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