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鼓勵高校允許大學生休學創業
武漢市將鼓勵在漢高校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創業時間可按相關規定計入學分,創業之后還可重返學校完成學業。近日,武漢市正式公布并啟動執行被譽為“黃金十條”的《促進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創新的若干意見》,以激發各類主體創新創業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該鼓勵政策共分十條內容,其中包括:
允許和鼓勵在漢高校、科研院所與事業單位科研人員留崗創業,根據創業情況保留其原聘專業技術崗位等級3~8年,檔案工資正常晉升,創業所得歸個人所有。支持科技人員流動,鼓勵科技人員在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之間雙向兼職。鼓勵在漢高校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到孵化器創業的學生,創業時間可按相關規定計入學分,創業之后可重返學校完成學業。
開展國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在漢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一年內未實施轉化的,在成果所有權不變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擁有成果轉化處置權。轉化收益中至少70%歸成果完成人或團隊所有。對促成專利技術在東湖高新區內轉化的推廣轉化機構,按專利技術轉讓或實施許可合同金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可給予50萬元獎勵。
相關內容: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東湖高新區建設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經認定的新型產業技術研究院,自認定之日起,前2年每年最高可給予2000萬元的運營經費支持,第3~5年每年最高可給予1000萬元的運營經費支持。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對經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國家級企業研發機構,最高可給予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在東湖高新區登記注冊科技型內資企業,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下的(不含1人有限公司),允許注冊資本“零首付”,可在核發營業執照后6個月內繳足符合法定比例的首期出資,其余部分在2年內依法繳足。
在東湖高新區注冊的科技型企業,符合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條件的,給予不低于30萬元的資金支持。每年支持200家。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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