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已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每到新學年,數以千萬計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將在國家資助政策支持下邁入校門。自2007年以來逐步建立健全的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從制度上保證了“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記者就這項政策近年來的進展和成效,采訪了教育部、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資助范圍、領域擴大 資助標準提高
問:《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以來,國家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方面有什么新的措施,成效如何?
答:兩年來,財政部、教育部等部門密集出臺一系列新的資助政策和措施,不斷擴大資助范圍,擴展資助領域,提高資助標準。一是完善了資助體系,包括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啟動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二是擴大資助范圍,將中職免學費覆蓋范圍擴大至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將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范圍由應屆畢業生擴大至在校大學生。三是擴展資助領域,包括啟動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一次性提供從家庭所在地到錄取院校間交通費及入學后短期生活費用;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實施學費減免;經濟上有困難的,納入高校學生資助政策范圍。四是提高資助標準。對于農村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小學從2009年的每生每年500元提高到現在的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從750元提高到1250元。對于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由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受益最多
問:至目前,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基本覆蓋了各個教育階段,它的主要特點是什么?
答:現行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是國家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財政投入最多、資助范圍最廣、資助力度最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實惠最多的一項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特點:第一,制度設計系統全面。從資助領域看,政策體系實現了全覆蓋。從資助方式看,呈現立體式、多元化資助局面。從資金用途看,不僅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學習需要,還解決其就讀期間生活需要。從資金來源看,有財政投入、學校資金、社會捐助、銀行貸款等多種渠道。第二,政府投入占主體地位。2007至2011年,全國各類學生資助資金為3526.17億元,其中財政投入達2431.71億元,占69%。第三,社會各界廣泛參與。2007至2011年,學校和社會資助資金亦呈增長趨勢,累計投入1094.46億元,占全國累計資助總金額的31%,成為資助資金的重要來源。第四,政策導向作用明顯。通過加大中職學生資助力度,實施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促進我國人才資源的合理分布。發揮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比例的杠桿作用,鼓勵學校面向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招生,促進區域教育協調發展。
適齡兒童因貧失學、輟學問題根本解決
問:義務教育是國家必須保障的公益性事業,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國家如何保障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答:我國1986年頒布《義務教育法》,明確提出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目標。進入本世紀以來,國家逐步加大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資助力度。
目前,國家在義務教育階段全面免除了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提供生活補助,同時推行農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應該說,因貧失學、輟學問題從根本上得以解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得到切實保障。
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上得起幼兒園
問:當前,學前教育是各級教育中的薄弱環節,國家出臺哪些資助政策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上得起幼兒園?
答:為加快學前教育發展,提高學前教育普及水平,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到2020年,普及學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學前兩年教育,有條件的地區普及學前三年教育”。
為落實教育規劃綱要,2010年11月,國務院印發《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學前教育投入體制和管理體制,對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發展學前教育職責做出了具體規定。2011年9月,財政部、教育部印發《關于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的意見》,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補助”原則,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地方政府對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普惠性幼兒園在園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予以資助。幼兒園從事業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資金,用于減免收費、提供特殊困難補助等。
一段時間以來,各地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相關優惠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捐資,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中央財政根據地方出臺的資助政策、經費投入及實施效果等因素,予以獎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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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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