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隨遷子女異地高考方案擬年底前出臺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2]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2012年8月30日
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
教育部 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為貫徹落實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要求,現就做好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以下稱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的重要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78號)印發后,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政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得到初步解決,一些地方還探索了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辦法。但隨著進城務工人員規模不斷擴大,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人數不斷增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問題日益突出。進一步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是堅持以人為本、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促進教育公平的客觀要求,對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 維護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二、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的主要原則。堅持有利于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堅持有利于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統籌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現實可能,積極穩妥地推進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
(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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