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14起取消兩類考生高考保送資格
近日,記者了解到,山東省從2014年起,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奧賽獲獎者兩類考生的保送資格。
據了解,山東省教育部門規定,從2014年起,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協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山東省考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參加由中國科協、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我省學生,應屆畢業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檔,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同時,根據新規定,2014年起,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6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并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統一測試(測試項目僅限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等8項)達到相應標準的考生。符合要求的應屆畢業生,當年在其高考成績基礎上加10分向高校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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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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