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高考報名辦法
(一)符合報名條件,申請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考生原則上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市、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
(二)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中學憑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花名冊統一辦理集體報名手續;非應屆高中畢業生到戶籍所在市、縣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各報名點須嚴格審查考生屆別并分應、歷屆逐一登記造冊備查。
經省教育廳批準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級中學應屆畢業生和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具有學籍的民辦中學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學生本人申請,由就讀中學向所在地招生考試機構辦理集體報名手續。各市范圍內縣(市、區)與縣之間借讀考生的報名辦法,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三)考生報名時須交驗戶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另外,歷屆高中畢業生還須持高中畢業證書。
考生報名時須簽訂《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生誠信承諾書》,并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費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函》(皖價費〔2009〕60號)的規定繳納相關費用等。
(四)藝術、體育類考生文化考試報名辦法與文理科相同,體育專業課全省統一考試報名時間另文通知。選報藝術、體育類考生可參加文化課考試和相應專業考試,填報志愿時可以兼報文史或理工類;選報文史或理工類考生不能參加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加試,填報志愿時也不能兼報藝術或體育類。
(五)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報名同時申報政策加分。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申報審核仍按照《關于2010年安徽省普通高考考生政策加分的申報審核辦法》(皖招考〔2010〕21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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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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