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異地高考政策或有松動
昨天(22日),上海市政府法制辦發布消息,從即日起到12月2日,上海就《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顯示,上海擬對居住證進行“積分制”管理,持《居住證》A證的人員,其子女按照規定可在上海參加中考、高考。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上海市社會保險,且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A證。
《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等指標組成,各指標項目中根據不同情況劃分具體評分標準。目前尚未公布。
《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還規定,積分未達規定分值的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C證,其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
按照現行的《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只有一名教育部重點建設高校的優秀畢業生才有可能在他的本科階段就能夠達到71分的標準分,可見這條辦法對一名要落戶上海的本科生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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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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