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師范大學2013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實施辦法
為了切實做好我校高水平運動員的招生錄取工作,不斷推動我校群眾性體育運動的開展,提高大學生的體育運動水平,加強校際間的大學體育交流,培養文化層次高的體育工作人才,并力爭在國家、省、市各類大學生的體育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辦)有關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及擇優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對象
國家體育總局、中編辦、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勞動保障部六部局2002年聯合制定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文件規定的優秀退役運動員(以下簡稱退役運動員);符合當年教育部和有關省招辦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高水平運動員報名條件。江蘇省外高水平運動員的運動等級必須是一級(或一級以上)。
二、招收項目、專業及計劃
我校高水平運動員招收項目為田徑、網球。除藝術類及學校當年限定的特殊專業外均可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的招收計劃數列入國家核定的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內,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招收計劃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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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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